合力叉车蓄电池是变电站直流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合力叉车蓄电池的可靠运行是保证直流系统安全运行的基本条件。
而对合力叉车蓄电池进行核对性充放电,可使合力叉车蓄电池得到活化,容量得以恢复,使用寿命延长;
本文提出了变电站阀控铅酸合力叉车蓄电池核对性充放电的必要性、方法及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合力叉车蓄电池核对性放电的必要性
变电站中直流系统是一个独立的电源,不受站用电及系统运行方式的影响,为信号设备、保护、自动装置、事故照明等提供直流电源。
正常运行时,电池以稳压浮充方式运行,其浮充电流应满足补偿电池自放电及维持氧循环的需要。而长期处于稳压浮充方式运行的合力叉车蓄电池;
其极板表面将逐渐产生硫酸铅结晶体,堵塞极板的微孔,阻碍电解液的渗透,增大了合力叉车蓄电池的内阻,降低了极板中活性物质的作用;
使得合力叉车蓄电池容量大为下降。而核对性放电能客观、准确地测出合力叉车蓄电池的真实容量,同时可使合力叉车蓄电池得到活化;
容量得到恢复,使用寿命延长,因此有必要对合力叉车蓄电池进行核对性放电,以保证直流电源系统的可靠运行。
阀控密封铅酸合力叉车蓄电池的核对性充放电方法
1、一组阀控合力叉车蓄电池。这时不能退出运行,也不能做全核对性放电;
只允许用I10电流放出额定容量的50%,在放电过程中单体合力叉车蓄电池电压还不能低于2V。
放电后,应立即用I10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在合力叉车蓄电池组电压达到(2.30~2.33)V×N时转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下降到0.1I10时;
应转为浮充电运行,反复几次上述放电充电方式后,合力叉车蓄电池组容量可得到恢复。
2、两组阀控合力叉车蓄电池。这时可一组运行,另一组断开负荷,进行全核对性放电。
进行全核对性放电时,放电电流以I10电流恒流进行,当单体合力叉车蓄电池端电压下降到1.8V时,应停止放电;
隔1-2h以后,再用I10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
若经过三次全核对性放电合力叉车蓄电池组容量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上;
可认为此组合力叉车蓄电池的使用期限已到,应安排更换合力叉车蓄电池。
阀控密封铅酸合力叉车蓄电池组核对性放电周期
阀控密封铅酸合力叉车蓄电池俗称“免维护合力叉车蓄电池”,“免维护”仅指无需加水、加酸、换液,而日常的检测和维护仍是必不可少的。
根据规程要求,新安装或大修中更换过电解液的阀控密封合力叉车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
以后每隔2-3年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运行了6年以后的阀控密封铅酸合力叉车蓄电池,每年应作一次核对性充放电试验。
阀控密封铅酸合力叉车蓄电池核对性充放电的注意事项
充电工作的注意事项
(1)合力叉车蓄电池放电后应及时充电,充电电流如果过大,产生的热量可能会把板栅竖筋、汇流端子等熔断;
严重的可使合力叉车蓄电池变型、开裂而失效,所以要对充电电流加以限定,充电时宜采用恒压限流的充电方法进行充电。
(2)阀控铅酸合力叉车蓄电池对充电设备及温度等外部环境因素较为敏感,要求充电机要有较小的纹波系数;
并对电池有温度补偿功能。在环境温度为25℃的条件下,2V电池最佳充电为2.7V/只。
(3)充电前应对合力叉车蓄电池用万用表实际测量记录一次,测量出实际与监测电压差值,以后每隔1-2小时应测量和记录一次。
(4)用高频开关电源充电时,应考虑负荷电流,充电装置额定电流选择考虑合力叉车蓄电池均充电流和全站经常性负荷。
(5)充电时应严格控制充电电流和电池端电压,防止合力叉车蓄电池过充,防止电池爆瓶或释压阀开启。
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全核对性初充电模块投入数量,模块投入数量=充电电流÷模块额定电流。
(6)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如发现个别电池端电压差大于+0.10V,应进行充电使全组电池均衡一致的均衡充电。
均衡充电采取低压恒压法,充电电压为2.35~2.40V/只,要求每只电池充足电且均衡一致。
如果均衡充电后,还有个别电池不能达到正常时,则应单独充电使之正常后,方可入组与电池组一同使用。
(7)合力叉车蓄电池充电过程中单体电池不允许超过35℃,若发现温度过高,应将充电机停止运行
待电池温度降至接近环境温度的1-2℃时,再投入充电机充电或放电。
五、阀控密封铅酸合力叉车蓄电池放电的技术要求
1、合力叉车蓄电池应处在清洁、阴凉、干燥的地方,远离热源和可能产生火花的地方,室温应保持在16~32℃的范围内。
合力叉车蓄电池室内应通风良好,室内氢气含量应不超过4%,以防止有爆炸的危险。
2、合力叉车蓄电池不能过放电,每次放电后应及时充电,充电时间一般应在10小时以上。
电池的充电电压应随着温度的上升而下降,一般每升高一度,充电电压下降2~4mV。
3、放电时,应每隔一小时记录一次放电电流、温度和电压,并计算出放电容量。
放出容量如室温不是25℃,则按公式Ct=C25[1+K(t-25)]换算成25℃的放电容量,以便与额定容量比较。
合力叉车蓄电池在运行中过充电、过放电、长期浮充电等,都会影响合力叉车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因此在合力叉车蓄电池充电时;
应严格控制投入的充电模块,调整好充电电流,防止合力叉车蓄电池过充电;放电时,应正确设置放电仪参数,防止过放电损坏合力叉车蓄电池。
同时运行中应控制好合力叉车蓄电池室环境温度,避免合力叉车蓄电池在极端环境中运行,以延长合力叉车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放电工作的注意事项
(1)放电过程中,保证直流系统安全运行,防止直流母线失压。
(2)放电电流应是该合力叉车蓄电池l0h放电率的电流值,防止过放电。
同时应加强放电仪合力叉车蓄电池电压监视,并做好记录。
(3)设置好放电仪的放电参数,放电电流达到合力叉车蓄电池10h放电率,电池容量按80%计算;
若阀控铅酸合力叉车蓄电池额定容量300AH,以额定容量的80%,即240AH,以30A放电8小时。
单电池电压低于1.8V,电池组电压达到190V时即停止放电,防止合力叉车蓄电池过放电。
(4)进行核对性充放电倒换运行方式时,在直流母线分段运行的直流系统母线上工作时,严禁用分路开关合环;
两套直流系统在并倒负荷时,应先测量压差,不超过±5v时,方可倒负荷。